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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倪晖等3名同志任职定级的决定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53XL/2021-0003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城管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城管党组〔2021〕30号 发布机构 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1-10-20 公开日期 2021-10-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倪晖等3名同志任职定级的决定
 
关于倪晖等3名同志任职定级的决定
坛城管党组〔2021〕30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及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情况,经研究决定:

        倪晖同志任职定级为四级主办,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起算。

        姚周莉同志任职定级为一级行政执法员,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起算。

        沈梦辕同志任职定级为一级行政执法员,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起算。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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