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 >内容
金坛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储备项目公示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2-2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乡振〔2021〕19号)要求,经村申报、镇初审、区复核后,拟确定石马工业园区二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储备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5日。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金坛区农业农村局,0519-82834304;金坛区财政局,0519—82328723。

附件: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储备项目汇总表

常州市金坛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