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农发〔2021〕36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金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坛农发〔2021〕26号)等文件精神,通过企业自主申报、镇级评分推荐、区级复核等程序,我区对江苏长荡湖农业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等61个生产主体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见附件)。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周秋娟;联系电话:0519-80189101。
附件:2021年度金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考评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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