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 >内容
常州市金坛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规程
  信息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一、直补资金发放对象申报

根据《江苏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苏扶办[2006]3号)相关要求,对具有江苏户籍的,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人口进行核定登记,下列情况不在登记范围:

1.2006年6月30日前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

2.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后代;

3.水库淹没影响的城镇集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等迁改建新址占地涉及的征地拆迁人口;

4.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人口;

5.自行搬迁到安置地以外移民的后代;

6.淹地不淹房仅作生产安置的人口。

人口登记结果自下而上逐级汇总,汇总成果由村(社区)、镇(街道)、县(区)、市级负责人分别签章认可,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以此确定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名单

二、直补资金发放对象范围

根据《江苏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苏扶办[2006]3号)相关要求核定为常州市金坛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水库移民及三峡水库移民。

三、直补资金发放标准及期限

根据《省政府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江苏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标准为600元/人/年。扶持期限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共20年。

四、直补资金发放流

年度移民直补人口核定由常州市金坛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行政村(社区)统计上报、镇(街道)核实、区移民办审核、行政村(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程序,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下年度发放水库移民直补资金的人口动态核定,编制年度直补资金发放人员名册,报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收到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个月内,通过指定的金融机构,按照年度直补资金发放人员名册,将年度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个人。/uploadfile/czjt/2021/1222/20211222094519_30078.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