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市以上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五批)和提前下达2021年度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的通知》(常财农〔2020〕64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常财农〔2021〕11号)、《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常财农〔2021〕57号)、《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三批)和提前下达2022年度部分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的通知》(常财农〔2021〕58号)等文件及资金管理要求,拟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市级专项(第三批)资金分配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11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0519-80189099;电子邮箱:742961690@qq.com;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436室。
附件:1、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2、2021年中央农业农村专项工作任务清单;
3、2021年中央农业农村专项区域绩效目标表;
4、2021年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先建后补)资金补助明细表;
5、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
6、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分配表(第三批);
7、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区域绩效指标表(第三批);
8、2021年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先建后补)资金补助明细表;
9、2021年农业台风内涝灾后重建补助资金明细表;
10、市级现代产业技术体系补助资金明细表;
11、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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