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谷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谷华城金碧园1、4、7号商住楼项目金谷华城金碧园1幢、4幢、7幢、7-1幢(公安编号)已向我局申请交付使用备案,根据《常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的规定,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同意备案。
特此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