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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结合基层工作需要,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对此意见部分条款解读如下:

第一条中指出:鼓励退役军人到乡村重点产业创业就业。此条款中提到“重点支持返乡退役军人创办农产品储藏保鲜、分等分级、清洗包装等农产品初加工主体,发展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产业,利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食品加工”。此条中明确指出了要重点支持返乡退役军人创办农业产业初级加工主体,以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与升级,以提高退役军人收入及就业质量。在以往文件中,都很少如此细致地指出农业发展板块,为今后支持与扶持退役军人从事农业行业奠定了基础。

第三条中指出:持续引导退役军人参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此条中提到“要注重从退役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引导退役军人从事乡村教师、农业经理人、乡镇人民调解员等职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充实乡村建设人才队伍”。这为退役军人参与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平台与发展机会,能让对家乡有感情的人才融入乡村振兴建设中。

第五条中指出:加强涉农类职业技能培训。此条中提到“支持返乡入乡退役军人参加农业类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围绕本地农产特色,瞄准本地新农村建设要求,推出一批实用性强、见效快的中短期培训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不断提高返乡入乡退役军人农技致富能力”。这一条的提出,进一步拓宽了现有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在以往的汽车驾驶、家电维修、机修等传统专业基础上,按乡村振兴需要开通了接口,增加了培训内容,拓宽了培训方向,为引导退役军人流向乡村振兴产业打通了渠道。

第七条中指出: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此条中提到“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此条的出台,为退役军人创业申请贷款打开了新通道,在此之前,退役军人创业贷款与普通信用贷款没有差异,且无利息优惠,金融支持落实不到位。

此外,《意见》有5方面突出特点:一是战略意义大。积极服务党中央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立足退役军人这一人力人才资源,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从而进一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二是覆盖人群多。涉及全部农村籍退役军人和有志返乡入乡的广大退役军人,人数达上千万。三是涉及部门广。《意见》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就业创业方面会签部门最多的文件,涉及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四是内容生态全。既关联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精神激励等就业创业工作全链条,也涵盖产业、项目、资金、税收、土地、用电、社保等涉农发展全要素。五是政策有突破。如引导退役军人从事乡村教师、农业经理人、乡镇人民调解员等职业方面,首次明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如在农村整治用地指标使用方面,在原来的统筹安排中,首次突显“优先用于退役军人”;如在相关部门联合选树先进典型及表彰活动中,首次强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役军人或积极招用退役军人的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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