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民政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惠民殡葬补贴资金免除流程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080/2021-0006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民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12-28 公开日期 2021-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惠民殡葬补贴资金免除流程
 
惠民殡葬补贴资金免除流程

一、补贴对象

(一)基本服务项目免除对象为在金坛区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且不享受机关、事业和企业职工养老的具有金坛户籍的城乡居民,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驻坛部队的现役军人,由公安局开具证明的无名尸(在金坛本地死亡,但到外地火化的上述对象不在费用免除范围)。

(二)正常死亡遗体接运费减免对象为具有金坛户籍的城乡居民。

(三)集中守灵的补贴对象为在金坛区殡仪馆集中守灵的具有金坛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费用免除项目及标准

(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

1.普通炉遗体火化费680元。

2.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100元/天)。

3.区殡仪馆提供一个价值300元以内的骨灰盒。

(二)遗体接运免除

1.正常死亡金坛籍城乡居民遗体由金坛区殡仪馆授权接运公司接运的,接运费免除300元。

2.非正常死亡金坛籍城乡居民遗体在金坛区范围内单程免费接运至区殡仪馆。

(三)集中守灵免除

在金坛区殡仪馆集中守灵的具有金坛户籍的城乡居民最高补贴2000元。

三、免除程序

(一)基本服务项目现场免除

1.逝者家属于遗体火化当日携死亡证明、经办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至区殡仪馆办理。

2.殡仪馆工作人员核实是否符合减免条件。

3.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根据具体应免除的项目核算减免金额,由丧者家属填写《常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申请表》。

4.完成上述工作后,区殡仪馆直接在遗体殡仪服务全部费用中将免除金额扣除。

(二)金坛籍正常死亡遗体接运费现场免除

由丧者家属至遗体接运公司在区殡仪馆服务点填写《常州市金坛区顺安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驾驶班服务登记单》,经顺安公司驾驶员、殡仪馆业务办理人员核实签字,并录入系统后直接免除金坛范围内单程接运至区殡仪馆费用。

(三)金坛籍居民在区殡仪馆集中守灵免除

根据基本服务项目现场免除流程,直接在遗体殡仪服务全部费用中将免除金额扣除。

(四)事后退费办理流程

1.对于在我区殡仪馆火化时无法现场确定是否享受减免,丧者家属先行缴费的,在遗体火化后一个月内凭区人社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遗体火化时业务经办人携火化发票及费用清单、逝者及经办人身份证、人社等部门证明材料至殡仪馆业务窗口填写《常州市金坛区殡仪馆殡葬惠民退费业务审核单》,殡仪馆业务办理人员核实后予以退费。

2.对于金坛户籍居民符合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除条件的在外地死亡并在外地火化的逝者,由丧事经办人在遗体火化后3个月内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发票及费用清单、逝者及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至殡仪馆业务窗口填写《常州市金坛区殡仪馆殡葬惠民退费业务审核单》,殡仪馆业务办理人员核实后予以退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