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各区管国有公司、区直属单位:
根据坛政办〔2021〕29号办文单,现公布标准地名如下:
1. 连珠水苑: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坛发改投字〔2018〕0191号)文件批复,该住宅小区以高层住宅楼和公建配套设施为主。其四至范围:东临规划地块,西至金湖北路,南临夏溪河,北靠创智水都人才公寓(拟命名)。占地面积为179699平方米,建筑面积431878.62平方米。
2. 创智水都人才公寓: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坛发改投字〔2018〕0191号)文件批复,该住宅小区以公寓、商业服务用房和公建配套设施为主。其四至范围:东临规划地块,西至金湖北路,南临连珠水苑(拟命名),北靠规划地块。占地面积为5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8375.83平方米。
常州市金坛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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