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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常州市金坛区收藏协会成立登记决定书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3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华福堂等6位发起人:

你们提出的拟成立常州市金坛区收藏协会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常州市金坛区收藏协会成立登记。

你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业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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