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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坛辖区跨航道桥梁桥区水域有关事项的通告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7-0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印发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船桥治〔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水上交通运输实际,现就金坛辖区跨航道桥梁桥区水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非限制性桥梁,因不存在船舶触碰桥墩风险,不统一划定桥区水域范围,如有特殊需求个案研究划定。

二、除本通告前项之外的,桥区水域范围规定如下:天然航道限制性桥梁桥区水域上游范围为300米,下游为200米;其他航道限制性桥梁桥区水域桥梁上游范围200米,下游100米。

三、船舶及其船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禁止在桥区水域淌航、掉头、横越、违规追越、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船舶超高航行等行为;严禁船舶在桥区水域进行编解队、过驳、抛锚等活动;严禁船舶在桥梁下停泊或系缆。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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