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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开展丹金溧漕河城区段清障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0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目前我区已进入汛期,为切实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丹金溧漕河城区段开展河道清障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障范围及内容。丹金溧漕河城区段(良常大桥—龙山枢纽)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行洪障碍。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设障者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依法强制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常州市金坛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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