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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色档案史料的公告
  信息来源: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挖掘金坛地区红色档案资源,展现中国共产党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讲好红色故事,传播红色文化,也为了更好地抢救和保护散存于社会并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史料,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服务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和“四史”教育,金坛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档案资料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持有的红色档案史料。

二、征集范围

1.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反映金坛地区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的照片、文书、声像、实物等档案史料,如文件、题词、立功证明、奖章、奖状、证书、证件、电报、信件、日记、笔记、回忆录、报纸、书籍、录音(像)、照片等各类载体的档案资料。

2.金坛籍或曾在金坛战斗、工作、学习、生活过的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的优秀党员、革命先烈的个人档案资料。

3.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采访金坛革命前辈过程中,或在活动中形成的视频、口述采访、纪实性资料、宣传报道材料等。

4.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基层党组织带领党员群众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档案资料。

5.各单位、团体党组织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举行的在全区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活动所形成的档案资料。

6.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音乐、书法、美术、摄影等艺术作品。

7.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档案所有人可直接向区档案馆捐赠。凡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由档案馆永久保存,本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2.寄存、复制。对确有价值但所有者不愿意捐赠的档案资料,可采取接受寄存或对原件仿真复制、数字扫描等方式进行征集。

3.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本馆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

2.照片应为未经电脑软件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五、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金坛区档案馆征集编研科

联系人:郑磊

联系电话:051982808599

电子邮箱:517429024@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红色档案史料征集”)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D座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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