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澳花园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达六个月以上,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已于2021年1月20日对其作出注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决定。因该单位未按要求将特种行业许可证原件交回我局,现公告我局核发的江苏金澳花园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特种行业许可证(编号:公特坛字第1361号)作废。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