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从12月11日起全省开展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工作,我区近期收到通知,正紧锣密鼓做好政策通知解读及其他相关工作。
此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驻常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其中在编工作人员申报社会保险基数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两险),非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数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险)。
缴费基数申报口径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按财政部门相关预决算口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非编工作人员社保基数按2021年度本人全部工资性收入总额申报。
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开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取承诺制,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审核。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需严把口径、按规申报,并根据申报要求于2022年3月6日前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中完成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的,2022年3月7日-10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该单位2021年12月缴费工资的110%确定2022年缴费工资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为:82834680、 8282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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