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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发放2021年度第二批 《常州市金坛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21年度第二批住房保障资格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经过最终公示确认无异议,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为17户。12月20日,在区行政服务中心3-G05窗口集中为本批次符合条件家庭发放2021年度第二批《常州市金坛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

我区2021年度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共计50户,截至目前,2021年购买并申领共有产权41户,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共计5712260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现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2000元。保障面积标准最高为75㎡,所购房屋面积小于75㎡的,按实际面积补贴;对已按房改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扣除已享受面积进行计算。保障对象购买房屋的面积不得小于人均18㎡的保障标准,但不得购买高档小区,最大产权面积不得超过144㎡。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自领取一年内,可以购买我区新建当年度交付的普通商品房或未列入征收范围内的存量房,但不得购买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不得购买申请时进行房产调查被核对过的住房(直系亲属内部卖、买),或者直系亲属的存量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在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内不得上市。5年后,上市交易按个人和政府产权比例分配上市交易金额,如不上市交易,房屋可以继续使用。

自2019年以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为主以来,让被保障人群可以更灵活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房子,有利于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落实“多元化保障、多渠道供给”的住房长效机制,建立更加全面、公平和可持续的住房保障机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实现住有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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