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常州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国网常州供电分公司联合发文《关于明确第五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的通知》,明确金坛利丰粮油有限公司、金坛坛晶稻米专业合作社两家企业通过了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审定。截至目前,我区共有5家粮食初加工企业通过审定。预计每年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85万元。
根据省、市关于粮食企业执行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我局联合农业农村局、供电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合力推进,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动价格政策落地见效。
围绕此次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执行工作,我局每月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一次集中联审,对有争议的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推进,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对生产规模较大的用电企业,请片区电工帮助企业做好改电成本测算,向企业提出改电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落实,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对通过审定的企业,及时组织统一实施,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密切关注国家燃煤电价市场化交易政策,推动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在我区更多粮食企业开花落地,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农业稳产保供,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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