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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我区推进参保编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新举措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实施改革试点期间参保编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工作,日前,区人社局组织辖区内116名参保编外人员召开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参保编外人员涉保政策解答会。区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汤煜为到会人员就参保编外人员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年金缴费比例和基数、待遇申领和计发、人员管理六项内容做了专题解读和答疑。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后暂停或终止缴费的,以及在乡镇科技服务站和人事档案代理在原人才服务中心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编制外在职、退休及供养人员,包括单位集体和个人代理人员,统一称为参保编外人员。

据统计,目前我区有参保编外人员319名。为顺利实施本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多次商讨参保编外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并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力求妥善解决参保编外人员参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保障我区参保编外人员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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