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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联合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开展“2021年双随机秋粮收购检查”
  信息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切实维护我区粮食收购秩序,扎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11月23日,区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发行联合开展了 “2021年双随机秋粮收购检查”。

本次检查采用了“双随机”的形式,抽出的企业是:常州市金坛区晨泰粮油、常州市金坛区龙山制粉、江苏省薛埠库储备直属库、常州市金坛区粮食购销总公司唐王库分库、常州市金坛区利丰粮油。

结合正在开展的粮食领域专项整治和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今年秋粮收购形势特点,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内秋粮收购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好对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的准备工作,强化对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各环节,特别是定点收购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未按照规定进行收购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二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三是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检验或者破坏计量、检验器具准确度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存在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行为;五是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代扣、代缴生活费和其他款项:六是未执行国家粮食质价标准;七是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八是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或者“打白条”;九是粮食收购者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不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储粮设施不安全,入库的粮食不满足储存安全的要求;十是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或与有毒有害物混存;十一是虚报粮食收购数量,“克斤扣两”“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超扣水杂”“人情粮”“先收后转”“以陈顶新”;十二是未按照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十三是未按照相关规定保存和报送粮食基本数据。

经检查,收购企业均能按照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做到敞开收购、公平定等、以质论价、现款结算和优质服务,严格遵守市场收购秩序、维护市场稳定。农民粮食随到随卖,未发生“卖粮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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