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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前三季度我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居常州市首位
  信息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21年前三季度,金坛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8615.3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394.4元,同比增长10.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60.8元,同比增长11.4%。全体、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项增幅均列常州市首位。

前三季度金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工资性收入稳定上涨。由于经济稳中有进,企业用工需求变大,就业帮扶成效明显,调资政策落实有力,最低工资标准由省定二类标准提升为省定一类标准,居民收入获得感日益增强。二是营商环境稳中向好。前三季度,金坛区新增各类企业数2454家,同比增长25.5%;新增各类企业注册资本310.33亿元,同比增长77.8%;新增个体户注册资本9亿元,同比增长17.2%。三是社会保障力度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15元,同比增长12.5%,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5元,同比增长11.3%,共惠及600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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