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常州市金坛区2021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财政服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企业服务、民生事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经费支持力度。自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区级财政安排用于促进投资、改善营商环境的经费累计达8588万元。其中,2018年2318万元、2019年1944万元、2020年1545万元、2021年1-6月2781万元。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维护透明、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持续推进区域范围政府采购信息互联共享,重点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截至目前,区级集采机构公开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比例达到50%以上,询价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比例达100%。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取多样化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化采购公开,构建政府采购领域的信用承诺机制,强化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加强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化、公正化建设。
三是发挥直达资金效益,高效落实财政直达资金政策。突出直达资金“迅速、规范、有效”,第一时间组织部门会商研究资金分配方案,规范直达资金分配,今年以来,金坛区共收到直达资金25,297.74万元,已全部分配至各单位,资金分配率100%。同时实时监控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利用直达资金系统和财政一体化系统,建立全链条、全过程、全覆盖的直达资金监控机制,分析资金支出的难点堵点,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支出,截至9月30日,已累计支出22,525.20万元,支出进度达89%。
四是优化市场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区财政部门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会同有关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2020年我区留抵退税15.26亿元,2021年1-8月退税6.83亿元,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是扎实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我局自2020年11月开展非税票据电子化改革,实现由“纸质票据”到“电子票据”的转变,提供全流程一体化的在线服务,在线实现票据领取、开具、核销、查验,实现由“事后监督”到“全程监控”的转变,有效保证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收缴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控,有利于节约缴款人缴费、开票、取票时间。预计今年11月底,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将全面实现非税收缴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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