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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督查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0-2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10月26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来坛,对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开展督查。

本次督查围绕《关于开展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督查的通知》(苏渔政发〔2021〕3号)文件要求展开。今年以来,金坛区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农业普法宣传年活动,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涉农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遏制安全风险,完善涉农领域综合治理。二是重点加大对中小家庭农场和散户的抽检力度,减少抽检盲区,同时加强对重点时节、重点产品的检测,将检测与执法工作无缝对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排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处置措施。三是定期巡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提高执法检查力度与广度。现查处无证销售水产用兽药案件1起、销售水产用假兽药案件2起;查处螃蟹养殖户使用禁用投入品(孔雀石绿)案件1起并移交公安机关,同时,对养殖户养殖的螃蟹进行无害化处理,累计530公斤。

本次督查采取现场检查、交流座谈、检查工作台账和执法案卷等方式进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冯军肯定了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要求我区继续做好执法队伍建设、业务知识学习和严格执法等工作,从为农护农角度出发,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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