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水平,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根据《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71号令)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规范化评价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苏建城〔2020〕202号)要求,省住建厅对常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考核评价。
为迎接此次考核,区住建局市政公用中心于9月中旬对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预考核工作,严格对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标准》,现场检查了污水处理厂工艺处理效果、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化验室检测工作等,并查阅了各项台账记录,根据检查情况对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综合评分。市政公用中心作为排水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规范化评价标准》,对本单位2020年度开展的工作做出真实、公允的自评,并形成了详细的自评报告。
九月中旬,常州市污水处理行业专家来坛,对我区污水处理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一方面对我区污水处理厂的工作表示认可,对近年来的不断进步表示鼓励,一方面也提出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几点不足之处。随后,污水处理厂立即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整改。
近日,区市政公用中心赴常接受省厅专家的评价考核。两组专家分别对污水处理厂现场及污水厂管理台账进行检查考核,随后召开了考核结果反馈会议,对本次的考核情况作出评价,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常州市住建局副局长刘锁龙表示,将认真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全市污水处理工作管理水平。
污水处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必须高要求、严标准做好每一步工作,并时刻对自身工作进行评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从而更好的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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