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获得常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标志着我区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江苏宁锡常结合片区)工作步入新的阶段。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金坛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区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定了5项17条主要任务,通过开展金坛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内涵、模式和程序,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管理制度,探索相关工作制度的衔接机制,为全面开展金坛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探索新路子。
下一步,金坛资源规划区将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申报备案,开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端口,出台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稳扎稳打推进试点地块入市、完成交易全流程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