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政策,受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司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所长胡广斌一行4人于对我区2020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省、市、区林业和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配合开展了评价检查工作。
2020年,我区共收到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2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保护与恢复。本次绩效评价主要对我区2020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在资金分配决策、资金使用管理、资金实际产出、政策实施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采用选点抽查、资料审核、现场核验、访问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档案材料和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核实。评价工作组先后深入直荣路有害生物防治点、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等进行了现场检查调研,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2020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汇报,评价组对报告中的细节问题进行询问,并详细查阅了相关项目的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评价工作组对我区2020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林业项目使用管理整体评价较高,充分肯定了我区中央财政资金林业项目管理工作,认为我区在资金管理、组织实施、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也将运用于下一年度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同时,评价工作组就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提出了一些建议,为我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水平拓宽了新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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