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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学习贯彻《江苏省信访条例》切实化解信访矛盾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江苏省信访条例》于2021年7月29日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江苏省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9月17日上午,江苏省政府信访局组织召开《江苏省信访条例》学习贯彻动员部署暨专题培训视频会议,金坛区信访局设立分会场,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员参加。 

会上,江苏省信访局副局长闵坤斌从条例修订情况、修订的主要特点、明确的适用范围、基本概念和工作原则、修改的重点内容、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等五个方面为大家作了详细解读。 

今后,金坛区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信访条例》,以完善信访制度为主线,以压实工作责任为关键,以解决信访问题为目标,建立多元联动化解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进一步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信访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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