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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财务公开的“合格线”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9-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年来,我区不断完善村级财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和创新村级财务公开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时也增强了村民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积极性。我区通过强化村级财务公开,拉近了干部和群众的距离,构建干群互信的桥梁,群众的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

多渠道的公开形式,让群众“看得到”。在做好传统公开形式(公示栏)的基础上,采用“互联网+”的形式,利用“三资”监管平台、微信公众号、网上村居平台、电子触摸屏,多渠道进行村级财务公开。组级财务采取发“明白纸”的方式,将组级一年以来的收支情况,以“明白纸”的形式发放到每位组民手中,更好地落实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透明化的收支明细,让群众“看得懂”。提高村民参与村级“三资”管理的积极性,首先要让村民了解客观、真实的村集体收支情况,不能让村民看财务公开如“雾里看花”。因此我区规定不允许直接以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代替财务公开,必须将村级真实的收支情况逐笔逐项真实进行详细公开,而且不得出现笼统的以“其它收入”“其它支出”等公布项目,让群众真正看得懂财务公开。

全方位的公开内容,让群众“信得过”。为确保财务公开全方位,我区将财务公开分为二类。一是年度性公开的事项,内容包括:年度财务计划及上年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以及其他以年度为执行时间的事项等。二是常规性公开的项目,内容包括:财务收支、村干部报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工程招投标;处置村集体财产;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建设承包方案和实施进展情况;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方案;与财务有关的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等,常规性公开是根据业务量的多少来决定月公开还是季公开。我区各村对财务公开的内容“全方位、零死角”,让群众对财务公开的内容信得过。

即时性的公开事项,让群众“能监督”。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要求尽快公开的财务事项,要按规定的程序随时公开。例如:部分村民对2年拆迁款的发放有疑问,村委会及时对拆迁款发放重新核实,同时把每户的拆迁面积、数量、评估依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公示,及时打消了群众心中的疑虑。我区各村对群众各项补助资金的发放,做到了发放“有标准、有依据、能及时”。另外,建立财务公开的信息反馈机制,财务公开之后,村干部在“村干部接待日”解答群众的提问和咨询,使群众的意见、建议能尽快整改落实到位,让群众真正感受到财务公开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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