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富民强村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了《常州市金坛区富民强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常州市金坛区富民强村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区本级财政设立并列入年度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综合平衡、注重绩效”的原则。
办法明确了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资金扶持范围和匹配、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方法。
办法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修订,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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