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常州市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内容主要是校外培训机构在格式条款中:1、免除自己责任;2、加重消费者责任;3、排除消费者权利。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主要方式,抽取比例不低于辖区校外培训机构总数的30%,对收集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要重点检查,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并将检查结果于10个工作日内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针对已领取办学许可证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我局和区教育局开展了联合双随机抽查,对19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检查,目前此项检查已完成。同时对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我局制定了单一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对全区两百余家培训机构,按30%的比例共抽查76家机构,截至目前已检查了24家,其他将在9月份完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检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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