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部门信息 > 内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中心所集中学习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8-0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国务院第743号令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能及时学习和掌握新条例相关内容,夯实业务知识,8月5日下午,开发区中心所所长陈频带领全所人员学习新条例相关内容。 

陈频首先简单介绍了新条例出台的背景。新条例在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制度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的相关制度措施,强化耕地保护,明确法律责任,确保土地管理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随后,陈频从12个方面向所内人员介绍了新条例的亮点,并结合近期重点工作,着重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遏制、土地征收制度的细化、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临时用地管理等方面作详细讲解。 

陈频表示,集中学习仅仅是对新条例的一个宏观认识,全所人员应当结合自身业务,对新条例进行细化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发挥新条例在业务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做到学法用法,提高自身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