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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我区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截至上周五,我区202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顺利结束。这是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以来的第17连调,近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喜提补发养老金。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是参加了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办法总体框架不变,仍由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全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都按这一标准增加,体现公平。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调整部分:增加了工龄工资,即2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照这一办法,缴费年限越长、25年以上部分越多的退休人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就越多,真正体现鼓励长缴多得政策导向。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挂钩,这主要体现了多缴多得。此外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照顾。

和以往相比,本次调整最大的变化是退休和退职人员高龄增发金额一致,对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这也体现了政府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关怀。

总体上看,我区调整养老金工作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坚持养老金调整水平与区经济社会地位相适应的原则。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通盘考虑物价上涨、工资增长等多种因素,根据上级调资政策精神,保持我区养老金水平持续合理增长。二是坚持养老金调整兼顾效率和公平、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体现权利义务的一致性,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同时保证退休人员公平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既能够保障低收入群体养老金水平的较快提升,又避免不同养老金水平人员待遇差距拉得过大。三是着力解决待遇水平中的结构性矛盾。在普遍调整的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对部分群体特别是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照顾。四是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基本调整办法不变,确保待遇水平平稳增长和合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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