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为配合区医保分局完善医疗救助平台,区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及60年代退职职工享受原工资的40%救济人员(40%精简职工)代表同赴医保分局共同协商该类人员医疗费纳入平台相关事宜。
协商会上,区民政局规划财务科姜荣华科长介绍了区民政局暂管40%精简职工医疗费报销的相关情况,以及纳入医疗救助平台时出现的一些特殊问题。40%精简职工代表周庆富介绍了该类人员产生的历史背景、自身待遇和医疗费报销情况。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顾国强科长表示,对符合规定的应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平台,对不符合规定的区财政局将依然按原口径和途径保障此类对象的医疗费报销经费。
最后,医保分局汤洪俊副局长介绍了目前我区纳入医疗救助平台定补对象的类别,针对40%精简职工能否纳入医疗救助平台的问题,他表示此类对象须经民政部门核实认定,符合规定的要做到应纳尽纳,以保障40%精简职工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表示,解决了医疗费报销的问题,就解决了很大的烦心事,非常感谢政府各部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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