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苏林护〔2021〕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依法惩处非法捕猎、繁育、经营利用等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4月13日,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金坛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清风行动”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以许可持证、经营利用情况为重点。先后检查了江苏天池大鲵繁育有限公司和金坛区薛埠旺平水产养殖场。经现场核查,两家经营单位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齐全有效,实际驯养与登记数量相符,均未发现在养或非法收购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通过专项检查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秩序,提高了公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社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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