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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我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为十二档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1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缴费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十二个档次对应的缴费金额分别如下表:(单位:元)

档次 12 11 10 9 8 7
基数 3368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养老保险费 673.6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档次 6 5 4 3 2 1
基数 9000 10000 12000 14000 16000 19335
养老保险费 1800 2000 2400 2800 3200 3867

今年以来,我区许多居民在查询社保扣费信息时发现扣款金额有了调整,纷纷致电社保中心进行咨询。这次政策的调整,与原来我区自由职业者缴费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缴费档次从原来的六档变为了十二档;二是档次的高低与原来的顺序相反,比如原来六档中一档为最低档,而现在十二档为最低档。另外,扣款金额有变化的主要是原来选择了二档以上的人员,在扣款时,系统根据原先参保人员的选择进行就近靠档,金额标准略有变化,如果参保人员不想选择靠档后的标准,可以带身份证至人社服务大厅税务窗口进行重新选档。上年度缴纳最低档的参保人员每月标准为673.6元,今年上半年是没有变化的。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调整,让参保人员有了更多的选择,根据社会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参保人员不同档次的选择也就意味着退休以后养老金标准的不同,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进行合理选择。另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9号)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期间免收滞纳金。我区灵活就业人员如有需要,可于2021年年底前至人社服务大厅社保业务经办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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