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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租补并举 住保先行,全力保障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需求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2-0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年来,为吸引更多优质的大学毕业生在我区就业创业,安心工作,安居无忧,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建立人才友好服务机制。我区及时调整原有的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不断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切实履行好住房保障职能部门责任,深化服务,细化流程,落实新就业大学生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满足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需求。

根据文件规定,对新就业大学生实行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并举,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及需求自行选择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的申请方式,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进行初审,符合基本条件,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上报后,按照“三审三公示”程序,以申请时间节点顺序,一年两次给予公示安置。我区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采用先交后补的方式,租金补贴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30%给予补贴,原则上博士、硕士以上采用独居室,其他采用合租方式。2020年新就业大学生货币补贴共计发放46200元,申请货币补贴方式可在市区内自主租赁住房,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按照标准分别给予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货币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新就业大学生住房条件,进一步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助力我区打造人才集聚之地、事业发展之地和价值实现之地,实现住房保障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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