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省财政厅、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对我区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绩效进行评价。
我区2020年新开工及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补贴均已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保障我区住房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支出,我区从2020年土地出让收入、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安排住房保障资金进入财政专户,该资金专项用于我区住房保障项目建设;2020年我区共获得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万,专项用于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本次绩效评价以材料核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选点抽查为基础,综合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四个方面对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绩效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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