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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召开2021年类金融机构工作会议
  信息来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1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21年1月8日,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召开2021年地方类金融机构工作会议,全区13家类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地方金融监管科副科长李宾通报了2020年全区类金融机构经营与检查工作情况,解读银保监会出台的各行业最新监管政策,各机构负责人就年度经营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依次交流发言,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兴龙同志对类金融机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持依法合规。依法合规经营是地方类金融机构的生命线。各机构开展业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陆续出台的规定政策,突出抓好检查问题整改,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令行禁止,使命必达,提高对政策规定的约束力、敬畏力和执行力。坚决抵制“套路贷”、“砍头息”、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到不越底线(吸收公众存款)、不踩红线(发放高利贷)、不触高压线(暴力收贷)。同时,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教育、线索举报等工作。二要坚持专注主业。主业是一个机构、一个行业的立身之本,任何时刻都不能舍弃。要找准、认清自身的功能定位,专注主业,做细做精,以便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分得属于自己的一份蛋糕。三要坚持内控优先。对于类金融机构来讲,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是第一位的,希望各机构在今后经营发展过程中,始终把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放在首位,不断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做好各个关键节点的风险预警,转变管理思维,将制度建设、系统建设与风险防控工作有效结合,打造更加符合自身的内控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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