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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金坛签订首份电子劳动合同书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1-0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20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电子劳动合同就是电子合同在人力资源行业的应用,是劳动合同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实现线上签署。

随着企业业务发展,经营规模的扩大,在人才、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背景下,纸质劳动合同越来越难以满足人力资源行业高效率的需求,电子劳动合同的普及成为必然趋势。电子合同便捷、安全、易管理等优势明显,电子合同在各领域的认知度及认可度逐渐提高。近期,周大福珠宝金行(苏州)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分公司签订了全区首份电子劳动合同书。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对执行电子签存在异议的员工,该公司保留了纸质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仍然可以按照纸质劳动合同的签订流程签订书面的纸质劳动合同书。

电子劳动合同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认可了可靠电子签名的合法效力。电子劳动合同书签订后,企业可实现高效的线上合同管理,在线检索、查阅、下载合同,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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