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尧塘城管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有业主在拆迁安置小区内破坏公共绿化,硬化公共绿地。
经调查,该处属小区公共绿地规划,小区业主的硬化行为未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已属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中队执法队员发现后立即要求相关行为人自行整改,恢复原样。由于行为人在限期内未自行整改,尧塘城管中队配合小区物业,共同对这部分硬化的绿地进行了拆除。下一步,小区物业还将对该处绿地进行恢复,并补植绿化植物。
尧塘城管部门提醒: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否则不仅要限期退还、恢复原状,还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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