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镇、开发区 > 金城镇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机构概况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金城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2144/2021-0008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通告 组配分类 其他 金城镇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镇政发〔2021〕78号 发布机构 金城镇
生成日期 2021-10-10 公开日期 2021-11-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金城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金城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政发〔2021〕78号

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坛司发[2020]13号《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关于印发〈金坛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金坛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金坛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及《金城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成立金城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吴建华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组长:马燕萍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张  毅  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潘 钰  镇宣传干事

戴卫珍 镇司法综治助理

司马军 镇法律顾问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具体的办公地点设在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司法所)内。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