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城市环境提升
1.市容环境整治。违章搭建、建筑物外立面破损不洁、私拉乱接、商业噪音、烧烤油烟等问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各类路面垃圾清扫保洁、公共厕所卫生、餐厨垃圾规范收处、环卫设施清理、垃圾转运、机械化清扫等问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协调区城管局环卫处落实。
2.街面秩序整治。道路桥梁、各类城市家具破损等问题,由镇规划建设局负责。市容市貌,各类摊点、报刊亭、非机动车管理等问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金城派出所配合衔接。路灯照明设施等问题,由镇规划建设局牵头协调区交通管理局落实。
3.宣传广告整治。画面破损、违规设置、张贴涂写等问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各村、社区巡查,镇宣传部门负责整治。
4.园林绿化整治。设施脏乱、破损等问题,由镇规划建设局负责。绿地违规设置摊点、非法小广告、乱晾晒、停车、种菜等问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绿色植被换新、修剪、治理等问题,由镇规划建设局牵头协调区住建局园林处落实。
5.交通秩序整治。各类交通标识、设施破损,交通站台堆放杂物、非法小广告等问题,由镇规划建设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牵头协调区交通管理局落实。机动车乱停放等问题,由区交警大队金城中队负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衔接。
6.施工管理整治。围挡管理、施工秩序、市容市貌、出入口管理、建筑渣土管理等问题,由镇规划建设局负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7.住宅小区及城中村整治。小区、散居户、城中村、自然村内基础设施(垃圾房、公厕、健身器材等)、环境秩序、绿化管理、违法建设等问题,由相关村、社区牵头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8.菜市场整治。场外秩序等问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各派出所配合。场内秩序、公共设施等问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协调区城管局市容科落实。
(二)切实推动农村环境改善
1.国、省干道,重点桥梁沿线环境整治。各村、社区穿境国、省道路及重点桥梁的基础设施管护、环境秩序、绿化养护、违章建设等问题,由区交通管理局负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衔接;绿化带后口、桥梁沿线两侧等重点地段,由各村、社区负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农村工作局等配合。
2.村容村貌整治。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清一治一改”要求,乱堆放、乱披挂,占用绿地种菜、建设,垃圾分类清运等问题,由各村负责。
3.建设和管护水平整治。村名标牌设置、公共设施维护、乡村道路路面硬化平整、照明设施管理、环境秩序等问题,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文明习惯引导养成、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等工作,由各村负责。
4.厕所粪污整治。化粪池渗漏、盖板破损,公共厕所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私设粪坑、旱厕现象等,由各村负责。
5.生活污水整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破损等问题,由镇规划建设局负责。
6.农业废弃物整治。秸秆露天焚烧等问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等问题,由镇农村工作局负责。
(三)全面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1.违章建设整治。各村、社区范围内的违章搭建、违法建设等问题,由各村、社区负责巡查上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局负责。
2.河道岸坡整治。基础设施(河堤、护栏、管护牌等)、河面环境秩序、岸坡绿化等问题,由金城水利管理服务站负责。
3.垃圾分类整治。基础设施(收集设施、收运车等)、环境秩序、投放收集处理等问题,由规划建设局、农村工作局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4.停车场专项整治。小区和城中村停车位违规收费、基础设施管护、环境秩序、违规建设等问题,由各村、社区负责。菜场、市场等区域停车场相关等问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5.危污乱散低整治。各类脏乱差小作坊、废品回收加工点、违法违规小化工点位等问题,由各村、社区负责排查和整治,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城分局、各派出所等协作整治。码头堆场、非法燃气充装点等场所存在的问题,由镇规划建设局牵头协调区住建局落实。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由镇经济发展局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6.企业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三废治理不到位,消防、安全、环保隐患问题突出,相关手续不齐全,台账记录不规范,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行整改阶段(即日至10月7日)
召开全镇“城乡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压实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主动参与,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村、社区、部门要对照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摸清问题底数,结合实际制定整改计划,督促相关责任人开展自行整改。
巩固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1日)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及时汇总梳理各阶段发现的重难点问题,尤其是长期积压、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难题顽症,逐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取得实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已整改问题点位清单,定期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行动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将本次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细。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机制,合理调度安排各项资源,将精兵强将投入到本次行动中去,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
(二)形成工作闭环。镇组建15个日常督查小组(见附件1),负责每周对各自督查区域内的环境整治进度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填写问题清单(见附件2),将问题描述、整改建议及整改前照片交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后,派单到各村、社区,各部门进行整改。整改过程由督查小组指派专人跟踪进度,整改完成后由督察小组现场审核拍照,形成整治闭环,报综合行政执法局销号。督查小组反馈的问题作为镇级巡查考评案件纳入《城乡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城管金城中队外聘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核兑现。
(三)完善绩效考核。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狠抓落实,严格实行考核制度,奖优罚劣。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每两周编发一期工作专报,汇总通报各村、社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治进度,对表现优异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将整治完成情况纳入各村、社区和各部门年度考核,对整治不力的村、社区、部门及责任人,取消年度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四)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分类财政保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各部门负责的市容环境、基础设施等项目从各部门原渠道进行保障,重大项目经专题研究后实施。各村、社区负责的整治资金原则上从城乡长效综合管理资金中列支;对整治成效显著、表现优异的村、社区,以及自愿配合实施专项行动作出较大贡献的第三方机构,经党委政府研究后在年底给予一定的奖补。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牵头组建信访维稳组,负责行动期间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避免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五)强化长效管理。整治行动由金城镇“城乡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各督查小组分工督查,各责任单位具体落实。领导小组每阶段组织一次专题推进会议,总结阶段整治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阶段整治目标。本次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日常督查小组转入城乡长效综合管理镇级巡查考评组,继续开展日常督查检查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纳入镇城乡长效综合管理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机制中,形成长管长治的良好氛围。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