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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金城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2144/2021-0000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金城镇 规划计划报告
文件编号 镇政发〔2021〕11号 发布机构 金城镇
生成日期 2021-03-12 公开日期 2021-03-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1年金城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金城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镇政发〔2021〕11号


各村、各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21年金坛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我镇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献血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无偿献血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涉及民生的社会性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认真抓好献血人员落实和献血数量的完成。

二、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无偿献血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宣传引导,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要踊跃报名,鼓励村(居)民及健康青年积极参与献血,努力营造“无偿献血、无上光荣”“一人献血、全家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服从献血安排,确保任务完成

各单位要主动与镇计生办协调,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志愿者的登记工作。接到无偿献血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各单位具体献血日期另行通知)组织好本单位的无偿献血志愿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提倡一次献血300-400毫升,确保献血安全。

四、考核与奖励

公民无偿献血后,由采血单位发放《无偿献血证》。各单位对无偿献血者可给予适当补贴或休息时间。对未完成年度献血任务的单位,将严格按照考核规定进行考评。

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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