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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673/2021-0002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21]27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1-05-25 公开日期 2021-06-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坛交运办[2021]27号


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省市区各级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交安〔2021〕3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常交安〔2021〕1号)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坛安委〔2021〕1号)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科室和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

附件2: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

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筑牢安全底线、守住安全红线,持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全系统安全监管权力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等三个主体责任落地落实。认真落实《常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9-2022年)》,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区域,突出源头防范,深入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模式,增强科技兴安支撑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逐步构建与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交通运输安全“百日行动”集中攻坚为切入点,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月、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以及省委危化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努力解决一批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持续遏制职责范围内较大以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压降一般事故,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降幅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水上、港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保持低事故率,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稳定、涉恐涉消事件。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学习宣贯、集中培训、专题教育和全员轮训,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到实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实践、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继续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教育和“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宣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推动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员工。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做好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推动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的稳步提升。

(二)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平安交通”工程建设

一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坚决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各级督查督办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继续提升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引导各级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巡查考核,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在行业监管执法中的地位,营造狠抓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二是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为核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强化经济手段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对照省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深化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制度在道路运输、港口、公路水运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中的应用,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区域协同共治,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内生机制。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照年初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有机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兑现考核奖惩,提升考核质量和效果。此外,努力推动将治超目标任务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

(三)构建文化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推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二是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身边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管控。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安全准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防“走过场”式检查,对重大隐患积极开展挂牌督办,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管控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四是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及参与者的素质。实施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严格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对风险隐患易发多发领域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实施常态化的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举办主题演讲、安全宣传咨询、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行业特色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四)突出科技引领,全力推进交通强国样板建设

全面实施《交通强国江苏方案常州行动纲要》明确的两大安全样板工程,深入推进科技兴安和平安交通体系建设。深化“科技兴安”支撑保障,继续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在“两客一危”和重型载货汽车的应用,加强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数据应用,提升车、船安全性能。充分发挥智能化整治系统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并拓展应用至中型客车等领域。在重点行业探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安责险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促进作用。积极引入科技手段提升行业监管,系统高效地对港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危险货物运输等高风险领域进行管理,实现对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配合上级开展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平台(TOCC)建设研究,提高交通运输综合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

(五)深化部署推动,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全面推广应用“一年小灶”整治期间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重点运输企业保险安全审计、“两客一危”挂靠清理、非法营运打击查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试点整治等方面形成的典型经验,结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排除可能影响全局的颠覆性重大风险和安全管理漏洞。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方面,以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和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为载体,持续加大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完善公路标志标牌,实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最大限度减低道路安全风险。道路运输领域方面,加强“两客一危”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重点营运企业挂靠清理“回头看”;深入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试点建设工作,进一步督促危险货物装货人落实“五必查”工作,引导小规模危货运输企业整合兼并;严格贯彻执行《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金坛实施细则;紧盯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全面摸清底数和风险,确保风险受控。超限超载治理方面,完善“一超四罚”案件后续的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整治“百吨王”等安全痼疾。水上交通领域方面,全面部署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行动,加强船舶载运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载运危化品船舶禁航要求,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配员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港口运营领域方面,严厉打击瞒报谎报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加大对动火等特殊作业的监管;全面推广海江河全覆盖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深入开展港口领域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摸清危化品使用底数、存在隐患,落实管控措施。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结合“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和“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部位和安全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推广应用平安守护系统,深化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指数评价体系应用。 

(六)从严源头监管,大力提升行业安全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综合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聚集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注重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的结合,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问题。三是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地区间交叉执法,形成联动执法合力,进一步推进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相融合,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惩戒名单”管理,公开曝光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典型违法案例,扩大执法的社会影响,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四是严肃事故信息上报、调查处理以及责任追究。按照全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突发应急事件信息;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和“一案双查”的要求,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对事故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坚持平战结合,周密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应对

结合最新修编的《常州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指导重点行业领域编制部门专项预案,完善预案的上下配套。调整完善全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持续健全事故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事故信息统计分析等机制,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重要时期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值班点名与巡检,密切关注气象动态信息,及时发布行业预警信息,妥善应对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流转以及应急接处警效率。对照年度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分季节、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演习,做到应急预案演练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八)守牢安全底线,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扎实做好客运场站疫情防控工作,按规定做好营运车辆通风、消毒,进一步防范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物流传播,督促从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综治、维稳、反恐、消防、内保、治安等方面的部署要求,每月组织开展行业不稳定因素排查,对存在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按要求开展风险评估,确保应评尽评。建立实施安全保防常态机制,强化公路水运基础设施、运输环节、公共交通工具、客运场站等重点场所以及港口危化品码头部位的反恐防范,提升公路水路保畅通能力,突出抓好出租汽车、长途客运、公路水运建设施工领域的维稳工作,指导督促行业企业落实应对夏季高温、汛期、台风、雨雪冰冻及大气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保工作,确保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认真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消防整治以及季节性火灾防控,深化城市公交、客运站、码头、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老损电器、老化电路及时更换维护,足量备齐消防器材,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提高行业消防安全能力,有效遏制“小火亡人”。

(九)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做好上级督导工作

全力支持配合国务院、省、市各级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将督导作为“把脉问诊”“开方治病”的难得机遇,自觉认领问题、主动解决问题;针对对上级交办督办、通报反馈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最新标准和要求,全面梳理总结基础台账资料,积极配合区安委办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域问题处置监管平台作用,确保各级督办交办的任务事项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原则上,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及时通报整治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整治实效。对事故多发或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行业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报送局党委或者驻局纪检组。


附件2: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监督检查

1. 检查对象:局属各事业单位以及重点行业企业

2. 检查时间:全年不少于2次

3. 检查内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4. 实施方式:局领导带队督查,组织交通行业专项检查,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检查

5. 结果应用:形成专项检查通报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督检查

1. 检查对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危化品港口码头企业

2. 检查时间:全年不少于2次

3. 检查内容:机动车维修和港口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部署开展落实情况

4. 实施方式:局安监法规科、局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联合开展监督检查

5. 结果应用:形成专项检查通报

三、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

1. 检查对象: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共交通、港口危化品码头、出租车等重点行业

2. 检查时间: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后

3. 检查内容: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

4. 实施方式:局领导带队督查、行业专项检查、全系统联合检查

5. 结果应用:形成专项检查通报

四、消防、内保、维稳、反恐等检查

1. 检查对象: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港口危化品码头等区级重点消防、反恐目标单位

2. 检查时间:全年不少于2次

3. 检查内容:反恐怖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制度落实;消防工作。

4. 实施方式: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明查暗访检查,系统内专项检查

5. 结果应用:形成专项检查通报

五、第三方检查

1. 检查对象:全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交通基础设施运行、港口危化品码头、公路水运建设施工

2. 检查时间:全年不少于2次

3. 检查内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港口危化品码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管养情况,公路水运建设施工平安建设情况。

4. 实施方式: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专业检查

5. 结果应用:形成检查报告、组织问题整改和复查验收

六、明查暗访

1. 检查对象:全系统重点行业企业、重点运输场站和公路水运建设施工现场

2. 检查时间:每季度一次

3. 检查内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主体责任落实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落实;水上运输、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管辖道路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交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等。

4. 实施方式:组织自查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专业检查

5. 结果应用:形成检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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