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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单位内设机构
索引号 11320482MB1544667P/2021-0002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1-11-02 公开日期 2021-11-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单位内设机构
 
单位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电、档案、会务、接待、后勤、综治、信访、安全、保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规划计划拟定、建议提案办理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负责预算编制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协调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安置就业科。拟订实施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随军随调家属年度安置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拟订实施计划安置军转干部教育培训方案;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相关政策。

拟订实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优抚褒扬科。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烈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协调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协调实施有关优抚对象医疗、疗养、养老等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烈士评定和有关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退役军人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配合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协调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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