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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李新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338991665b/2021-0002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党〔2021〕51号 发布机构 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1-12-22 公开日期 2021-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李新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李新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坛卫党〔2021〕51号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李新华同志任常州市金坛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免去其区朱林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钱  芬同志任常州市金坛区尧塘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免去其区直溪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吴桂保同志任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洮西卫生院副院长,免去其区指前镇(社头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庄永忠同志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成栋同志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田建春同志区金城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  庆同志区金城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朱小平同志区指前镇(社头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郭立新同志区尧塘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吉俊和同志区指前镇洮西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咸  涛同志区直溪镇建昌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江明忠同志区第二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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