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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1706/2020-0000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食安委〔2020〕1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0-02-03 公开日期 2020-0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坛食安委〔20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类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变供餐方式。应尽量避免集体就餐,提倡盒餐外带、分餐配送或简餐等方式,提高就餐人群分散性。如采用集体就餐,应实行分批制作、错时就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扎堆就餐、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

二、强化人员管理。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摸排,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

三、保证环境卫生。对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食堂区域做到每日消毒,不同区域的清洁消毒用具要避免混用。

四、把好原料控制关。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加工活禽和野生动物。

五、规范操作行为。保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制作食品时全程佩戴口罩。食物贮存做到生、熟分开,食物要烧熟煮透。

六、做好餐饮具消毒。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加强洗涤剂、消毒剂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态势,严格落实各类单位食堂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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