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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长荡湖旅游度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04X7/2020-0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长管委〔2020〕1号 发布机构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
生成日期 2020-02-02 公开日期 2020-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长荡湖旅游度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长荡湖旅游度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
坛长管委〔2020〕1号

各局办、湖管会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常州市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长荡湖旅游度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度假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陈锁龙 区政协主席、长荡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孙 坚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

薛金华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丁 皓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大勇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杨志云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学谦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发展局局长

孙伟忠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综合管理局局长

领导负责小组负责度假区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及时制定防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防控工作中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景区工作组、作业现场工作组、工程复工工作组、机关后勤工作组。

(一)景区工作组

由孙坚同志牵头,陈学谦同志为成员,负责景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作业现场工作组

由薛金华同志牵头,孙伟忠、高勇同志为成员,负责水草种植项目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程复工工作组

由张大勇同志牵头,严格落实项目开工时间要求,落实“四个到位”,履行好复工手续。

(四)机关后勤工作组

由丁皓同志牵头,杨志云、吴金林同志为成员,负责度假区疫情防控数据的汇总和报告,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物资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

杨志云同志为度假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联络员,联系电话:82908011、139210131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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