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经营场所的通告》《关于切实加强社会及社区防控管理的通知》精神,经个体工商户自评申报,各村、社区对材料和现场进行复核,并经金城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会商,决定对“金坛区金城忠兰商店”等32家个体工商户(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复业备案,上述个体工商户于2020年3月10日起复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个体工商户复业后,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督促个体工商户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求个体工商户持续做好“四个到位”等制度落实,确保防控机制有效运转。
二是切实做好个体工商户复业后续跟踪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加强疫情防控、职业卫生等工作,并及时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物资运输等实际困难。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要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十户联防,邻里守望”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复业个体工商户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未规范执行防疫期间生产经营有关政策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严肃查处。
附件: 金城镇第二批复业个体工商户名单金城镇第二批复业个体工商户名单.docx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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