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金坛区人民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一级响应防控措施等要求,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区教育局和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坛培治联办[2020]3号)的要求,金城镇范围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晚托机构)在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一律暂停开展线下集中服务,一律取消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金城镇政府将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巡防巡查工作,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守土有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检查将实行“网格化”、“地毯式”调查摸底,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巡防巡查工作落实到位。
一、成立校外培训机构巡防巡查领导小组
组 长:张玉峰
副组长:张国平
组 员:张卫忠 顾小刚 陈扣网 朱 斌 吕琳玉
潘 钰 周雪峰 朱小燕 各村书记及镇区内中小学校长 幼儿园长
下设办公室,张国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联系人及电话:张国平 电话:13915816283;周雪峰 电话:13701591818。
二、具体工作
1.巡防巡查对象为全镇范围内所有的接受学生进入的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体育艺术科技类以及看护类等)。
2.安排校外培训机构巡防巡查值班表,责任到人,定期开展巡防巡查工作。
3.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每日下午3:00前将巡防巡查工作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2858541),办公室每日下午4:00前汇总我镇校外培训机构巡防巡查工作情况,并上报至区教育局(邮箱:675396235@qq.com或1139514819@qq.com)。如因为巡防巡查不力或问题隐瞒不报而出现事故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4.巡防巡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存有机构组织学生集中培训的情况,现场打110电话报警,责令立刻关停,并电话上报至镇校外培训机构巡防巡查领导小组。
5.巡防巡查人员要认真学习防疫知识,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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