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金坛区改革开放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常州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常办发〔2020〕6号),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镇(区、街道)下放一批行政处罚权力,现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关注“金坛住建”公众号查看《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下放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各方面的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下列途径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7号楼,燃管处收,邮编:213200。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707049070@qq.com。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下放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0日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下放行政处罚权力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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